近年来,芒市纪委监委紧盯干部队伍身上的“常见病”,强化措施、对症下药,在精神上补钙、业务上培训、行为上内控,揭短亮丑,严防“灯下黑”。
用好教育的“标尺”,补足短板。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面对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芒市纪委监委着重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本领上下功夫。把抓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干部参与3期培训班,受教育人数为312人次,培训对象涉及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和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干部及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省、州纪委监委及市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21人次。
用好自律的“量尺”,挺纪于前。欲影正者端其表,余下廉者先之身。芒市纪委监委制订了走访干部职工家庭活动方案,对改革转隶干部及新调入纪委的27名干部进行走访,走访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干部职工学习、思想、身体状况,思想上是否存在困惑,家庭生活是否存在困难及家属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情况。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要求、从严整治思想懈怠、纪律松懈、工作拖拉、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行为,不断拧紧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安全阀”。今年以来,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教育提醒谈话,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干净做事,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纪检监察队伍。
用好执纪的“戒尺”,动真碰硬。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芒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今年以来,对1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其中,乡镇纪委委员立案2人,村监委主任立案1人,村务监督员立案8人。
“干净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守住的行为底线,念好廉洁自律的‘紧箍咒’,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品行修养,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芒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