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川县不断探索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方式方法,建立走访调研、协助联动、学习培训、工作汇报、年度考核“五项机制”,推进派驻机构履好职、尽好责。
走访调研机制。县纪委主要领导不定期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走访调研,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有关意见建议及碰到的问题,并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有效履行职责提出具体的要求任务,在强化纪律审查、创新工作机制、敢于监督上下足功夫,真正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县纪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专题调研4次。
协作联动机制。将全县8个乡镇纪委、15个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12个室划分为13个协作联动组,明确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室的联系分工,由联系领导、部室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建设和职能发挥负总责,既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又指导履职作用发挥。同时,整合资源和力量,建立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室之间联系和协作工作机制,交叉办信办案,提高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件按期办结率和成案率。
学习培训机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及时开展新进派驻机构中层及以下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分批次组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相关职能部室进行跟班学习、参与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等工作,使其及时学习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职责、基本要求、基本工作流程和基本工作方法。累计抽调47人次到县纪委监委跟班轮训、参与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组织召开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财务知识、宣传信息等集中学习培训10场次。
工作汇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共剑川县纪委剑川县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不定期组织召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例会,通报目标考核任务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实行派驻机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定期汇报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办理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贯彻落实纪委重点工作部署和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等情况,督促履职尽责。
年度考核机制。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项工作,制定《剑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职责权限、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工作机制、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建立责任清单、考核清单,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什么”“怎么干”“干得怎么样”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履职考核坚持突出工作情况、民主测评、日常监督,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奖惩促进派驻机构廉洁高效履职。(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