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澄江县各派驻机构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将监督职责放在首位,有效利用各种监督途径和手段,切实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
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监督重点。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以各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会议作为监督突破口,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上半年,各纪检组共参加联系部门重要会议172次、提出意见建议326条,对46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部门进行了督促整改。
开展专项检查,提升监督实效。开展差旅费报销情况专项检查,深入查找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纠正违规报销差旅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差旅费报销工作。检查中共发现县直各部门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重复报销、超范围报销、超标准报销等违规问题34个、提出整改建议125条,督促相关部门清退、上缴违规报销差旅费19.69万元,移交问题线索2件、函询单位2个、立案查办1件,差旅费报销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扶贫领域、教育、综治维稳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督导工作。
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了问题立即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则立案查处。上半年开展廉政谈话10次、约谈部门班子成员10人、函询单位2个、初核问题线索2件、政纪立案1件;办理问责案件6件,问责5人、单位1个;其中驻财政局纪检组完成自办案件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
聚焦主责主业,实现“角色”转变。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派驻工作要求,驻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纪检组在县纪委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驻公安局纪检组、约谈科级干部9人、给予通报批评问责2人、记过处分1人;驻检察院纪检组对违反作风纪律的干警提醒约谈3人(次)、通报6人(次);驻县法院纪检组约谈科级干部20人、向县纪委移交信访举报2件。(郭玉珍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