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落细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查核实576人,对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121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把“两项法规”列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先行,全覆盖抓学习培训。通过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下发通知“全面学”、分层分类“全培训”,实现报告对象培训全覆盖。加强督促,确保填报真实规范。
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职责,督促领导干部准确掌握并填报个人“家产”“家事”。110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签订“两项法规”传达情况确认回执。组织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录入,逐一核对核实上报数据信息,点对点完成更正和确认,做到规范录入。动真碰硬,切实强化结果应用。
通过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属瞒报情形的,给予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诫勉等处理;属漏报情形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和给予批评教育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