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强化督导 有效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8-09-10 07:46:43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向下传导压力、压实压紧责任,助推乡镇纪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水平。

强化业务培训。多次组织乡镇纪委业务培训班,组织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管室等负责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并邀请州纪委业务精湛的纪检干部前来授课。同时,县纪委监委7个纪检监察室分片区联系13个乡镇纪委,不定期指导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执纪审理等业务工作,定期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进行跟班轮训、以案代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年对全县90余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2次业务培训,先后抽调10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轮训。

压实监督责任。年初,县纪委监委与乡镇纪委签订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责任书》《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规定了乡镇纪委今年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反映村干部的大部分信访线索全部转交乡镇纪委核实。进一步明确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确保专职专用、履职到位。对仍然安排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要求各乡镇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专干,配合乡镇纪委书记做好监督执纪日常工作。

整合办案资源。建立了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联动机制,修订完善纪委监委领导包片、7个纪检监察室包乡镇督办案件工作制度,将全县13个乡镇按地域划分为3大片区7个协作区,每个区分别由委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对应统筹联系,督促指导各乡镇纪委定期开展交叉监督检查、业务交流学习、联合办案、交叉执纪等工作,提高审查效率。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案件线索的研判指导,对各乡镇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办案力量,严把案件质量,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能力水平。今年累计开展交叉监督检查2次,联合办案4件。

强化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在乡镇纪委配齐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目前全县13个乡镇配齐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91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乡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全覆盖,形成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合力。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考核机制。对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乡镇纪委实施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有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工作严重失职失责等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适宜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