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1至8月派驻纪检组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16件

发布时间:2018-09-07 07:49:02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牟定县纪委、监委找准着力点,从畅通渠道、明确权限、强化培训等方面入手,切实规范了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开展信访举报件受理、处置、线索初步核实处理等工作。1至8月,20个派驻纪检组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6件。

畅通举报渠道,着力发现问题。结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际,构建信、访、电、网、新媒体“五位一体”诉求平台横向覆盖到20个派驻纪检组,公开信访举报方式,采取设置举报箱,公布来信地址、接访地点、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等方式,广泛告知信访举报途径,收集各单位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将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举报电话制作成“114号码百事通”向社会公布,在县纪委门户网站上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开通“清风牟定”微信公众号,链接全省12388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渠道,方便驻在单位干部群众信访举报。在20个派驻机构分别明确1名信访举报联络员,负责日常信访举报工作。

明确受理权限,把准受理范围。制定印发《牟定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派驻机构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受理权限、办理程序、处置方式和时限、保密要求、结果反馈、对账督办、留存归档等工作步骤和要求,重点对派驻机构所监督单位股所级及以下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处置进行了明确,反映股所级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经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由派驻机构做好初核或谈话函询工作;反映一般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经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交由被监督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派驻机构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涉及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则3个工作日内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归口受理。为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

强化培训指导,规范信访办理。对标《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开展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业务专项培训,重点围绕信访举报工作职能职责、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处置方式、呈报文书、统计报表等内容进行讲解,突出登记、拟办、呈批、交办环节,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针对派驻机构部分划转人员信访举报工作业务不熟的实际,安排人员到信访室跟班学习,从实战演练中提高派驻机构人员信访举报业务工作能力。开办纪法讲坛,由信访室主任专题讲解日常信访举报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及新问题。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由信访室适时有针对性地向各派驻机构进行集中讲解和答复,促进各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快速走上规范化轨道。(王丽仙  夏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