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砚山县纪委、监委17个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坚持学习、教育、监督、惩处同抓并举,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34件,其中初步核实26件、谈话函询7件、立案1件。
抓学习,强化业务本领。各派驻纪检机构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学习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执纪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自身建设。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监督执纪业务知识的学习。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机构共参与县纪委监委组织的“转隶融合、素质提升”培训班2期,共有12人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
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各派驻纪检机构通过见面会、干部职工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廉政教育。利用领导班子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党纪法规。通过组织观看专题片、运用身边典型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醒监督部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对监督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320余人(次),签定廉政承诺书360余份。
抓监督,严肃监督执纪。及时建立完善监督对象、权力清单、廉政风险防控等台账清单,盯紧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坚持挺纪在前,督促驻在部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监督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做到抓常抓长抓细。对脱贫攻坚、大操大办整治及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常规检查116次、专项督查17次。
抓惩处,从严执纪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函询谈话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切实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对监督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规范处置从严执纪问责,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彰显“派”的权威。截至目前,给予诫勉谈话4人、降级处分1人。(闫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