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明确乡镇纪委职责定位 助推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8-08-24 07:45:08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持续深化“三转”,使乡镇纪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专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富县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乡镇纪委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乡镇纪委职责定位,助推乡镇履职尽责。

明确职责定准位。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乡镇纪委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通知》要求,明确乡镇纪委书记除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分管、联系乡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一律不得挂钩包村,突出抓好主业,专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提升能力履好职。依托“金江清风讲坛”平台和水富县纪检监察机关“苦练内功  外树形象  做新时代纪检监察人”主题活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要求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纪(工)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参与委机关案件办理,并遵循“统一协调、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开展片区协同办案机制。截至目前,已抽调2名镇纪委书记参加委机关案件办理,组织4名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到扎西干部学院接受综合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整改销号抓落实。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落实“三转”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不符合规定的分工或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排查整顿,对于非乡镇纪委主责主业的事务性工作,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坚决纠正“该转不转”“明转暗不转”等情况,进一步明晰乡镇纪委职责定位,切实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坚决把“三转”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周焕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