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姚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工作全程监督,对组织部门拟提拔干部、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拟评选的先进单位和优秀干部进行廉政审查,确保人才的合理配置。1至7月,共进行廉政审查1110人次。
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严格廉政审查,坚持全程监督审核把关。在执纪审查中强化政治审查,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当事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协助县委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县纪委实行常委会集体研究廉政意见回复制度,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把廉洁作为底线要求,有问题的坚决不用。今年以来,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工作进行廉政审查1110人次。
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和定期约谈制度,严格思想教育、管理监督和纪律执行,切实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甄别出来、清理出去。在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组织4个乡镇和11个县级部门15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全会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质询和民主测评。9名县纪委常委分别与27个单位(部门)的27名党委(党组)书记和1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了1次约谈。组织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对15个优秀、48个合格单位给予表彰,对1个不合格、4个基本合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