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纪委召开七届43次常委会暨州监委第14次会议,讨论研究《2018年德宏州纪律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推动组织制度创新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指出,研究制定《2018年德宏州纪律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9个方面44项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重点督察项目,推动组织制度创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既把准中央精神,又获取第一手资料,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深做细做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实行改革任务台账管理,建立约谈、报告工作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改革的主体责任;要坚持月统计、季通报、年度对账,及时上报改革事项落实情况,及时报备改革成果。
据悉,《工作要点》开列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改革等9项改革任务、细化了44项改革清单,明确了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责、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等3个重点督察项目,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