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腾冲市纪委、监委17个派驻机构充分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监督。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15件,其中,结案1件,立案1件,函询1件,初步核实3件,了结9件。
及时掌握综合监督部门的领导班子、人员情况、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点,建立监督台账清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利用干部职工会、领导班子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规,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决不姑息》等警示教育片,提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形式,和综合监督部门的班子成员、股所级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80余人次,签定廉政承诺书320余份。
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照4项主要职责、8项监督权限履行派驻监管职责,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请销假、财务管理、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自身监管,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防“灯下黑”。
依法依规对综合监督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紧盯关键点,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情况;紧盯时间点,监督检查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紧盯风险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同时,根据保山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及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至7月,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开展常规检查85次、专项督查4次。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切实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对综合监督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规范处置从严执纪问责,并及时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彰显“派”的权威、“驻”的优势。1至7月,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结案1件,开除党籍1人。(李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