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近日,宁蒗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中共宁蒗县纪委宁蒗彝族自治县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执纪监察,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力度。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快速融入监督单位。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涵盖工作职责、会议议事、工作联系、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规则制度,着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的问题,推动派驻纪检监察业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情况互通、工作协调、列席会议、工作报告等工作机制,要求各监督单位重大事项自觉向纪检组报备,重要会议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确保派驻机构快速融入监督单位。
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首要监督内容就是驻在部门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如果没有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就会丢失,于是松懈散漫的风气就会滋长,违法乱纪的弊病就会丛生。对于班子成员,我们要加强日常监督提醒,经常拍拍肩膀、敲敲‘木鱼’,提醒他们牢记党内职务,履行‘一岗双责’。”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长在纪检监察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会上说道。
聚焦职能职责,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抓实日常监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紧盯驻在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把监督做细做实,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组作为各个部门的监督“探头”,要时刻转动,调整焦距,才能全方位不留死角地加强监督。(肖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