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纪委县监委通过建立岗前任前、办案安全、苗头隐患和八小时之外提醒制度,坚持把提醒做在前、严管做在前,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岗前任前“及时提醒”。对转隶人员、新调进人员和新任岗位人员,第一时间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纪律要求等,并签订廉政责任状,坚持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截至7月底,共开展岗前任前谈话21人次。
办案安全“全程提醒”。对参与办理案件的科室和人员,严格落实“三提醒”制度,即案前防范性提醒,指明可能存在的廉政和安全风险;案中针对性提醒,在讯问当事人、询问证人、取证等节点,及时向办案人员强调廉政纪律、安全纪律,提示防范廉政和安全风险;结案倒查提醒,对办案过程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梳理问题、总结经验。今年以来,共开展办案安全提醒138人次。
苗头隐患“定期提醒”。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查找岗位、个人廉政风险点,针对廉政风险点,采取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约谈科室成员的半年定期约谈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及时消除隐患。上半年来,共开展约谈提醒59人次。
八小时以外“经常提醒”。紧盯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建立负面清单,列明“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或请吃”“出入与身份不相符的娱乐、服务场所”等禁止规定,根据情形分别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等提醒谈话。同时,定期与干部家属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和评估干部家庭情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家属当好“廉内助”。今年以来,共开展八小时之外提醒谈话56人,约谈2人。(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