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昌宁县17个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按照“关系好、不错位、有威性、成效显”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三举措厘清与监督联系部门的“亲”“清”关系。
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始终牢记“执纪铁军”的职责和使命,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进一步坚定从严监管、廉洁监管的决心,一切以纪检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监管、强问责,杜绝监管套利,防范拉拢腐蚀。严肃政治纪律,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注重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作风建设上做出表率。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严格自律,强化自我监督。
严格把控交往关系。在做好对监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业务指导的同时,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控制与被监管对象非公务交往“度”的问题,管住自己的口,严禁参加由直接监管关系人员的非公务宴请;管住自己的手,不接受被监管对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以及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的福利待遇等,坚决消除“亲”“清”不明带来的廉政隐患,防止“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现象发生。同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的最新指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防止只查不处、处而不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久久为功。坚守道德信念,保持清醒的头脑,把“与被监管对象零物质往来”和派驻纪检组的“三项职责、四项职能和八项监督权限”作为铁律严格执行,共同营造清爽、干净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强化练好基本内功。注重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学习党纪党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驻在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知识。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举办的业务培训,补齐自身短板,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树立理想信念,经常躬身自省,时刻保持清醒警觉,对标道德高线、不触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充分发挥出派驻纪检干部“哨兵”和“探头”的作用,在监督执纪方面由“想监督”,逐步向“会监督、善监督、精监督”升华。(杨雪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