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上,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派驻纪检干部政治站位、聚焦职能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业务学习、强化精准监督,充分发挥“千里眼”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人民信赖、敢当重任的纪检干部队伍。
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全员内部互教互学、视频学习、外派学习、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理论与实战知识,不断增强纪检干部内生动力,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纪律作风过硬。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职责、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会议制度、约谈谈话制度、考勤请假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调研走访制度、个人行为规范、文件处理制度、巡访工作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工作考评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了监督责任主体的纪律性、独立性、规范性。
亮家底接受监督,发挥纪律“前哨”作用。派(驻)出机构处级干部按要求详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开展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如实报备了情况。同时,为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州纪委、监委出台《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从职责权限、工作方法、工作机制、管理考核等方面强化和规范派驻机构工作,确保派驻机构正确履行职责。(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