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监督执纪监察能力素质,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从严抓班子、带队伍。综合考虑干部年龄结构、业务特长和优势等因素,做到以岗选人、人岗相适,实现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机制,严把入口关,调整充实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派驻机构力量。推进“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阳光纪检”四项行动,切实加强各级纪委监委班子建设,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
同步深化监察、巡察、派驻三项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顺利完成市县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全市监督对象达到11万人,监察对象7.5万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能,全市1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监督350个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推进巡察一体化建设,组建市委巡察办和6个专职巡察组。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日、“三会一课”等,通过集中授课、座谈交流、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促进纪委监委人员互学互讲、互取所长。以外请师资与内部挖掘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后举办5期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800余人次,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完善纪委监委重要事项酝酿决策机制,制定《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联系县区、单位办法》等10余项制度。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层层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交心谈心、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强化对监督执纪监察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严格审核监督执纪监察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今年以来,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对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0余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12人,党纪处分3人,问责9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