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由于长期‘驻外’,一直担心会和各部室干部职工相处生疏,没想到今年机关党委组织那么多的活动,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就熟悉了。”这是保山市纪委、监委一名普通党员的心声,更是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最大认可。
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从党员角度出发开展党组织工作,通过得到党员认可来增加党组织的“话语权”,以党的建设统领纪委、监委整体工作,在促全面融合的同时解决机关党建“两张皮”的现象。
大谋划下的“大动作”。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改革以后的机关党委组建问题,目前两委共有162名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占干部职工比例99.38%,这体现了党委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新成立的党组织本着“方便开展活动,业务联系优先,分管领导挂钩,精选党务工作者”的原则,确定机关党委的组织架构,并在机关各支部建立微信工作联络群,巡察组支部所有的业务安排与通知均在支部群里完成;审查室、监督室支部业务培训与交流很大一部分在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的过程中进行。
小细节下的“小心思”。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9位党支部书记里有3位为纪委常委,办公室组成的机关一支部由秘书长担任支部书记,4个审查室组成的支部由案管室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4个监督室组成的党支部由案审室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6个巡察组组成的支部由巡视联络办领导担任,机关第二党支部由于涉及科室较多由组织部长亲自挂帅,其他各支部书记均配置年富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便于配合支部书记工作,各支部的组织委员原则上由支部书记所在科室的内勤人员担任,接触过党务工作干部优先,宣传委员的推荐则主要综合年龄、个性、工作岗位特点等因素考虑,每个支部支委提名对象不少于一名转隶干部,确保把最适合的人选进最恰当的岗位。
软手段下的“硬举措”。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修改出台相关制度,确保制度不流于形式。按照制度规定,各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除党委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外,支部要组织1至2次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两个月通报一次党员参加学习活动情况,被通报两次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用“硬举措”保证了党组织学习参与率,为党员管理保驾护航。
多活动下的“组合拳”。今年以来,机关党委秉承“大型活动集体来,个别活动轮着来”的原则积极开展“七一”文艺晚会、篮球循环赛等21次各类活动,活动本着“人人轮流参与,人人相互见面”的原则,在活动安排上确保排不同党员参加,让不熟悉的党员互相接触,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切实加强了党组织的沟通交流,极大地凝聚了战斗力。
强推手下的“高认可”。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亲自批示机关党委各项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强有力推进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同时要求各个支部书记俯下身来认真研究党支部工作,参与党支部管理和活动策划,两委160名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参与,使得机关党建获得长足发展,促进了单位的整体融合,也增强了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