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对监督部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各部门进行了书面反馈,提出监督意见27条。
“本次督查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学习宣传教育情况、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作风效能建设为重点,通过自查、查看基础台账资料和抽查财务账本等方式进行。”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人介绍道。
在督查中,纪检组对各单位重视党风廉政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等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个别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学习宣传教育经常化不够、制度执行有差距、“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和基础台账资料不全等问题,纪检组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
纪检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确责”,进一步明确责任清单,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明纪”,进一步加大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力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州委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在干部职工的心上,树立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要“立规”,要抓紧修订和完善部门规章制度,真正把道德标准树起来,把纪律要求严起来,把政治规矩立起来。要“落实”,加大党纪党规的执行力,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完善各项基础台账资料,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