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监察对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了哪些人?”“监察法里的‘从事管理’主要是指哪些对象?”培训刚开始,授课的州纪委干部就向在座的全州贫困县、边疆县和革命老区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们提出了几个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州贫困县、边疆县和革命老区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党纪意识、法律意识,红河州组织开展了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培训以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及监察法为主要内容,结合当前农村(社区)党员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
“以前我们只知道党章和其他党纪管着村里的党员,其他不是党员的‘没人管’,现在知道还有监察法管着呢。”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不光要遵守好党章和党纪党规,也要教育村委会里不是党员的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还有那些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们,都要遵守好法律法规。”(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