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抓早抓小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8-07-25 07:48:21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分析研判、精准定性量纪,抓早抓小,排毒出汗,切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推动工作落实。

用好“两把尺子”。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尺子”,强化党内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用好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尺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特别是对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或者对不适用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把握执纪尺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监察全过程,着力从分析研判、精准定性等方面深化运用。全面分析研判,从具体工作入手,综合考虑时间节点、违纪违法性质、造成后果、被调查人认错悔错态度等因素,把握好政策与法律、事实与证据、从重与从轻的界限和标准,做到宽严相济、尺度得当。精准定性量纪,对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在处置过程中,精准定性,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在进行谈话函询时,如果被反映人如实说明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

据统计,上半年,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红脸出汗、咬耳扯袖269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24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6人次;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7人次。(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