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强化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8-07-16 07:53:37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派驻纪检组履职能力和监督执纪问责水平,进一步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完善机制体制,规范机构管理。出台《永胜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派驻机构职责权限、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纪律等36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强化学习交流,提升综合能力。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周一学习日”活动,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纪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及驻在部门相关业务知识,提高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素养、监督执纪能力和实战能力。

健全沟通机制,促进工作开展。县纪委、监委与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开展座谈、交流意见。介绍纪检机构改革及纪检组的职能,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明确与驻在部门联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做到监督与依靠、监督与融入、监督与服务、监督与学习相结合。

聚焦职责定位,彰显派驻权威。通过列席党委(党组)会的形式,对驻在单位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加强对大额资金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截止目前,督导开展好55个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同时,常态性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活动,查找问题线索责令限期整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严格管理队伍,打造过硬尖兵。重申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纪律要求,制订对派驻纪检组外出报备、请销假、干部培训和提拔、学习、会议等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履职监督,开展工作常态化检查,纪委、监委领导定期约谈,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和述廉制度,逐步推进派驻机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