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严管纪检监察干部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07-09 07:51:32   来源:临沧市纪委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人必先监督好自己。”临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规矩意识,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上作出表率,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近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早抓、严管贯穿到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构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新常态,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常态化,打好廉政“预防针”,通过强化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树牢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类腐败问题和不良风气。

制定完善了《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试行)》《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试行)》《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工作规则(试行)》等,一项项制度规定把对自身的监督螺栓一圈圈拧紧,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

同时,把关心爱护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市纪委、监委为机关194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更新、补登内容;通过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家中家访,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引导家属主动参与监督,并竭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问责,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跑风漏气的严厉惩处,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