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迪庆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2018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州委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具体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章》《宪法》为开展工作根本遵循,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始终做到正人先正己,主动向自己开刀,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同时要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力度,确保执纪者不违纪,严防灯下黑。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责任制工作,坚决落实常委会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引领,把握正确导向,不断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正能量引领思想,传播主流文化,弘扬崇尚廉洁的优良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要切实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学习,铸就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坚定政治品格,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党的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