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积极构筑“清”“亲”派驻关系

发布时间:2018-06-25 07:58:00   来源:楚雄州纪委

自今年1月进驻59个县级部门以来,元谋县纪委、监委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和积极探索三项措施,积极构筑“清”“亲”的派驻关系,不断凸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找准定位,职责清,发挥“派”的权威。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元谋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通知,明确了派驻机构4个方面的职能定位、5个方面的主要职责、9个方面的监督权限。进驻后,纪检组主动亮明身份,列出职责清单,划清职责界限,注重理清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纪检组人员清醒认识自身定位,清楚自身职责,不混为一谈,真正聚焦到中心任务上来,积极发挥“派”的权威。

主动融入,关系亲,发挥“驻”的优势。各纪检组因地制宜,利用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干部具有近距离监督的先天优势,平时注重和驻在部门干部真心交流沟通,对干部多关心、多帮助、多引导,凡事多征求意见,引导监督联系单位积极主动同派驻纪检组干部打交道,讲真话、说实情,对驻在部门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党性修养、行事风格了然于胸。同时尽快掌握和了解驻在部门及归口监督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融合、穿插于所驻单位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做到监督但不对立、工作融入但原则问题不妥协。此外积极争取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创造环境,为进驻后履行好职责打下坚实基础,充分发挥了“驻”的优势。

积极探索,方式多,发挥“督”的职能。各纪检组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风险不尽相同、各有特点的情况,坚持创新理念,区别对待、精细化防控,探索精准监督的方式方法,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通过日常纪律作风督查、查阅单位文件资料、列席党委(党组)会议、督促巡察整改、开展廉政谈话等常规手段,与巡察组联合,让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相呼应,“前哨”与“探头”齐共振,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实行派单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未办结或久而未结的工作,及时跟进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纪检组通过积极探索发挥派驻机构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杨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