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着力解决能力恐慌问题,破除人情干扰,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主动亮剑、敢于亮剑。”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的方式,对全市22个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监察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突击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0余个问题,要求派驻机构立即进行整改。自年初派驻机构成立以来,市纪委、监委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压实派驻监督责任,注重强化派驻机构队伍建设,促使派驻机构抓实职能职责,发挥派驻监督“哨兵”“探头”作用。
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下发《关于加强丽江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丽江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丽江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明确由市纪委、监委3个执纪监督室分别联系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分岗设权、严惩滥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和审查调查工作的各程序、各环节,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监督权限、工作机制、工作纪律要求、责任追究制度等。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述职述廉、工作绩效考评、请示报告等机制,促使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注重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作风建设、执行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处理问题。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联系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对约谈事项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约谈事项落实情况,对派驻机构疏于职守、监督无力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秦明媛 沈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