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文山市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执纪职能有效途径,推动派驻机构实行全覆盖“贴身”监督,20个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对全市112家单位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前哨”作用,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
加强与驻在联系部门干部职工沟通交流,主动融入部门重大业务,妥善解决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存在的“两张皮,空对空”问题。对上级纪委的工作安排、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和办法,第一时间向党委(组)汇报。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志愿者活动、职工大会等契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等宣讲,消除个别干部中“派驻工作就是整人害人”的错误认识及心理抵触防线,主动接受监督。
紧盯元旦、春节等年节假期,围绕“三公”经费支出、违规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窗口服务、关键岗位、重点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依法行政等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州市纪委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并督促抓好整改。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任免廉政谈话,做到廉洁从政提醒在前,防范在先,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应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约谈,对违纪问题线索跟进核实,严肃查处。
参与驻在部门党委会、“三重一大”工作班子会,加强对驻在部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对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对人、财、物等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监督。跟进驻在联系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部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和评估,监督关口前移,抓小抓早。
利用会议学习、干部在线学习以及市纪委、监委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等途径,认真学习《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主动熟悉掌握部门业务,化解能力与岗位不相匹配的“门外汉”尴尬,提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工作,主动接受驻在联系部门及群众监督,做廉洁自律标兵。(向志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