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
完善内控措施,净化干部队伍。从严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将干部监督工作延伸到各乡镇纪委,实行各乡镇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部)主任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日常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日向县纪委办公室报告行程,做到从严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坚决清理门户,提高履职能力。
拓宽干部选拔途径,优化监察干部队伍。出台了福贡县“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即《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注重从具有乡镇、村工作经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注重从最基层培养锻炼纪检干部。
抓实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县纪委、监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用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及时举办监督执纪、监察业务素质提升专题研讨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问答、组织研讨等形式,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线索受理和处置流程和纪法衔接等课程进行了为期2天的系统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个人能力。(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