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川县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从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
从严从高提素质。充分利用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会议、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作风建设微信交流群等载体,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队伍纪法知识学习,及时传达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l00余人参加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全员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
从严从实强作风。结合实际制定《剑川县纪委监委“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对照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履职尽责的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干部在思想认识、精神状态、担当意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实行逐一对账销号管理,单位39名干部共查摆问题101条。对“自己人”每半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截至目前共开展52人次。
从严从细抓保障。认真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全面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制定印发《中共剑川县纪委剑川县监委会议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剑川县纪委剑川县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共剑川县纪委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等制度,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流程、业务规范、纪法衔接、监司衔接、配合支持、监督制约等方面为县纪委、监委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从严从紧明责任。编织监督责任和安全责任清单,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与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层层签订《剑川县纪检检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中共剑川县纪委剑川县监委2018年度监督责任书》39份。同时,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理念,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安全,把安全保障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调查审查安全“零事故”。
从严从早重惩处。敢于刀刃向内“亮剑”,深入开展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完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受理、督办、反馈和办结等制度和流程,开通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直通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零暂存”“零遗漏”“零容忍”。对一般性问题或苗头性问题,采取提醒、函询等方式,强化监督预防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底线、知敬畏。截至目前,对1名干部进行立案审查。(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