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通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文明和谐”机关建设,通过“两手抓”“两手硬”,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双推进、同发展,在连续3年获得“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提出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
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昭通市纪委、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市纪委市监委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机制保障。有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了走在前列的思想和勇争先进的意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
在坚持强基固本、固强不弱的基础上,提出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打造过硬纪检队伍”的工作目标,高质量、高水平狠抓创建工作。通过目标牵引,通过组织再加强、工作再动员、责任再落实、机制再完善,促进班子坚强有力、干部职工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彰显。
结合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对标对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8条标准,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细化分解成“理想信念教育”、“业务能力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风尚行动”、“家庭文明建设”、“帮扶共建活动”等14大项、84小项任务分解清单,牢固树立“创建活动人人有责、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意识,形成齐心协力共创建的良好局面。
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特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注重彰显特色,着力展现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精气神;注重氛围营造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注重督查考核,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注重档案管理,为机关建设工作的长足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文明创建活动,昭通市纪委、监委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机关公信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团结敬业,廉洁自律,务实创新,奋发有为,助推昭通纪检监察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