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制定考核办法 为纪检干部实绩“精准画像”

发布时间:2018-05-31 07:54:21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近日,五华区制定出台《五华区纪委监委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干部日常表现。在考核周期上,一改以往年底集中考核的方式,建立月述、季评、年考工作机制。“月述”即每月末,被考核人员填写《绩效考核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表》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由分管同志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分;“季评”即每季末,被考核人员填写《绩效考核季度考核评价表》对季度工作进行自评,由分管同志结合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季度评价;“年考”即年底,由考核办公室在全体干部职工范围,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评。考核测评得分的权重为“月述”占30%、“季评”占30%、“年考”占40%。

差别化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指标设置上,一改以往“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程序化、模式化的方式,建立差异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综合部门工作的干部,重点考核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根据处理事务、协调工作完成情况和文稿、信息起草质量等分别给予一定数值的加、扣分;对执纪监督部门工作的干部,重点考核发现问题、严肃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根据参与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加分,执纪监督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扣分。对案件查办部门工作的干部,重点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案件完成数量、质量,取当年案件完成平均值作为基数,超额完成、案件办理质量高的进行加分,未达目标、案件办理质量差的进行扣分,查办重大、有影响力的案件由考核领导小组会商确定加分分值。与此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对考核对象工作失误或延误、受到通报问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值的扣分。

提高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在考核程序上,一改以往“票数论英雄、分数排高低”的方式,建立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会商研究决策机制。由主要领导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成员,每季度定期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依据“月述”“季评”工作情况,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民主集中的原则,研究确定加、扣分事项,分析研判总体工作运行情况和干部思想动态,使考核成绩既看重群众测评结果,又统筹考虑领导班子总体评价。

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一改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差不离”的现象,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将考核成绩按照分数高低在目标管理考核奖中进行兑现;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