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强化派驻机构管理 提高派驻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8-05-25 08:01:29   来源:文山州纪委

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砚山县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不断建立完善派驻体制机制,狠抓派驻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派驻监督实效,切实把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成效。

配强监督力量,明确监督责任。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机构的方案》,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综合派驻+单独派驻”的模式,在全县设立17个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56个县直部门,实现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每个派驻纪检组核定编制3名,划转33个编制到县纪委作为派驻纪检组编制,在各驻在部门调剂编制18个,纪委机关派出25人、从各乡(镇)和县属部门选调优秀干部26人充实到各派驻纪检组,从人员配备上增强派驻监督力量。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求各派驻纪检组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职责,参加驻在部门和各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对各监督单位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支出等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擦亮监督“探头”。

加强培训学习,提升监督能力。按照砚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3年规划,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了2018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把派驻干部的学习培训纳入重要议程。培训内容包括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务犯罪讲解、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信息宣传工作、新闻写作基础知识等方面。不断创新和丰富培训方式,每次培训期间组织开展交流讨论,培训结束时进行培训测试和培训满意度测评。通过学习派单的形式,督促派驻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制定了派驻干部跟班学习实施办法,由各派驻纪检组根据干部实际和工作需要,提出跟班学习计划和需求,县纪委、监委分期分批安排派驻干部到机关相关业务室(部)进行跟班,尽快掌握纪检监察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派驻机构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目前,县纪委监委机关通过安排跟班学习的方式培训派驻干部12人。

加强业务指导,注重日常管理。研究制定派驻纪检干部考核办法,明确对派驻纪检干部的考核实施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占年度考核分值的60%。日常考核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定期不定期对派驻干部日常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查。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县纪委书记与派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通过谈心谈话,引导派驻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书记(主任)班子指导联系派驻纪检组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监察业务的具体办法,到纪检组开展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每半年召开一次派驻纪检组工作座谈会,听取一次派驻纪检组工作情况汇报。到目前,全县17个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33件,其中初步核实26件、谈话函询7件、立案1件。

自派驻以来,各派驻纪检机构采取召开见面会、座谈会、干部职工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廉政教育,建立完善监督对象台账、权力清单台账、廉政风险防控台账等工作台账,参与驻在部门干部职工考核、班子会等有关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盯紧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聚焦作风建设,坚持挺纪在前,督促驻在部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办理问题线索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邹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