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充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实现‘1+1>2’,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纪法衔接问题研究,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联动一体化机制研究……”日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州纪检监察调研法规工作的通知》,将组织开展30个纪检监察课题调研研究,为深化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提供调研参考、决策依据、主功方向。
30个调研课题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入推进监察机制改革、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等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确定的重要工作设定,分为15个重点课题和15个参考课题,重点课题由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和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牵头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确保重点课题调研质量和效果;参与课题由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学会会员单位结合部门特点、工作需要完成,确保课题调研覆盖面和参与度。
同时,德宏州纪委监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将组织评审组对30个课题调研论文进行评选,把有效、管用、可行的调研成果及时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通过实践总结固化为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