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提高“四项制度”学习运用,检验学习成效,云龙县纪委、监委组织《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考试。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101人参加考试。
云南省纪委、监委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后,为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云龙县利用干部职工例会等迅速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在认真自学基础上组织考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学、都能懂、都会用,做到依规执纪,依法监察。
当天的考试以开卷的方式进行,试题由填空题、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试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常用文书格式(试行)》。考试结束后,由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组织部集中组织阅卷,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95分(含)以上为优秀。得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进行补考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通报,补考不合格的由纪委、监委领导进行谈话诫勉。
通过自学及集中学习、测试、通报等方式,唤醒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意识,夯实理论基础,提升业务素质,提高监督执纪监察能力和工作水平。参加测试的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说:“组织测试,目的就是‘以考促学’,就是督促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有效把握好、运用好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依归执纪、依法监察。”(许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