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为1400余名公职人员建立廉政档案

发布时间:2018-05-10 07:50:17   来源:怒江州纪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近日,贡山县纪委、监委按照州纪委、监委《关于建立国家公职人员廉政档案信息库的通知》要求,主动作为,让全县“六类”人员自亮“家底”,自报“身份”,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了1400余名“六类”人员廉政档案库

明确“六类”人员。规定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由法律授权或者政府委托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为此次填报廉政档案对象。

自亮“家底”“身份”。对“六类”人员填报的廉政档案,明确了基本情况登记表、家庭成员和亲属情况登记表、家庭财产及年度收入情况表、本人和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家庭车辆情况表、本人及家庭成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普通护照、通行证)情况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八个方面必须如实填报的内容。

确保内容真实。此次填报廉政档案面广、人多,为确保填报工作不漏一人,内容真实可靠,贡山县纪委、监委及时转发州纪委文件精神,并对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提出要求,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织)、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本部门、本辖区内的“六类”人员应填尽填,确保不漏一人;同时,要认真履行“签字背书”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填报对象正确填报,填报内容真实可靠。

严肃纪律规定。填报对象要本着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的态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不认真执行“签字背书”制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