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四个融入”深耕派驻监督“责任田”

发布时间:2018-04-26 08:04:11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南华县纪委、监委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认真学习贯彻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楚雄州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监督覆盖单位特点,积极创新举措,将派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谈心谈话、专项整治、巡察整改等各个方面,形成多维“探头”,实现了对全县62家县级部门(单位)监督“全覆盖”“全监控”,“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以凸显。 

融入日常工作。各纪检监察组主动发解被监督单位的业务,熟悉掌握监督单位的主要职能,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同时,指导被监督单位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县纪委派驻县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结合部门特点,对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会议、意见建议反馈整改、谈话约谈等监督方式作了具体的制度规定,织密了“监督网”。 

融入谈心谈话。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狠抓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四项谈话制度落实,紧扣“时间节点、思想难点、职责重点、案例痛点”,加大对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谈话谈话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一季度,县纪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对7家综合派驻监督单位的26名班子成员和46名股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 

融入专项治理。实行单独派驻的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重点督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3家单位,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防止在专项斗争中担当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加强工作督导,与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直报机制。 

融入巡察整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县委各巡察组的协作联动,推动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无缝对接,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注重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了解关注,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对于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严肃办理;巡察后,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细抓常抓长,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 

同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延伸监督“探头”,对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事情进行“扫描”,与考核奖惩、廉政谈话一起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客观勾勒党员干部“廉政画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抓早抓小。(鲁兰琼  高应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