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的同时,始终强调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统一标准建成全市75个乡镇(街道)纪委谈话室,率先在全省16个州市中完成乡镇谈话室建设全覆盖,为审查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谈话室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安全实用”的原则,按照“功能齐全、相对隔离、安全保密、专业适用,突出智能化系统建设及人性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建设。在硬件建设方面,建设1个谈话室、1个监控室;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统一制作职能职责、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图、安全管理制度,并统一上墙。
同时,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园区纪工委书记担负起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监督检查等职责,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标准意见(试行)》等规定以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抓好谈话室建设改造和检查验收工作。建设过程中严格选择具备建设资质和保密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和保密协议等,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成优质、节约、廉洁工程。
此外,在建设改造和管理使用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杜绝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不定期对谈话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因组织领导或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资金损失和安全隐患的,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到上一级纪委说明情况,检讨责任,作出整改,接受处理。(杨恩旭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