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县监委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实施“强基固本行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出台实施《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新形势,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开设“机关业务讲堂”,每周一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案管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机关科室轮流主持,围绕信息写作、宣传报道、监督检查、线索排查、执纪审查等开展互动式研讨。今年以来,共开展“机关业务讲堂”9期。
实施“作风深化行动”。严格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家访制度等,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共50人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防“灯下黑”。
实施“阳光纪检行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压案抹案、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