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出台制度规定 严格内部管理

发布时间:2018-03-28 08:11:16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期,为快速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临沧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一批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印发《中共临沧市纪委书记临沧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对书记、主任专题会召开程序、议事范围、保密规定、记录存档等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市纪委市监委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重要事项酝酿制度化。印发《中共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对议事决策范围、会议组织召集、议事决策程序和要求、会议服务保障、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市纪委市监委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修订完善《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工作规则(试行)》,包括品德修养、工作纪律、学习培训、会议召开、请示报告、公文处理、出差审批、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激励奖惩、探望慰问、保密管理等15项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提升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履职能力,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壮大、职责职能扩大、工作任务增加,健全制度、落实制度,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见、规矩意识,不断规划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锻造“纪律部队”,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上作出表率。(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