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发布时间:2018-03-19 08:10:24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纪委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深入实施“强基固本行动”“能力提升行动”“作风深化行动”“阳光纪检行动”,用铁的纪律,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提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精气神。

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根据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让纪检监察干部既熟知党章党纪党规,又懂宪法法律;既能衔接纪法、融会贯通,又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从学风、文风、会风、工作作风等具体问题抓起,带动纪检监察机关作风整体转变,树立优良作风的标杆。州纪委机关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层层压实“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干事环境。

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执纪执法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灯下黑”,树牢忠诚干净担当形象。(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