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重申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8-03-16 07:27:38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红塔区纪委监察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和请销假有关问题通知》,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风纪律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和管理,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通知》规定了审批报备对象和内容,规范了审批报备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审批报备的纪律和责任。

《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因私离开红塔区的,需填写《外出报备表》向区纪委报备外出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事项。实行层级审批报备,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向区纪委主要领导审批报备,各部(室)、派驻(出)纪检组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审批报备,其他干部职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审批报备。

《通知》强调,外出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有行程、日期等变化的,及时补充审批报备;如遇突发意外事件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外出返回后向报备领导报告情况。凡外出或外出逾期不请示报备的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通知》还对节假日、周末等非工作时间有关事项审批报备作了规定,着力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个小时之外”的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休闲圈,破解监督“真空”。

“现在社会各界都很关注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制定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真情提醒、关怀和保护。”区纪委监察委干部表示。严管就是厚爱,该制度的建立,便于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业余时间执行党纪党规相关情况,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不逾矩、不越轨,树立良好形象。(孟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