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完善制度 规范派驻机构管理

发布时间:2018-03-15 08:10:31   来源:普洱市纪委

墨江县纪委监委近日相继制定实施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着重从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履职监督、强化日常管理方面入手,逐步推进派驻机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实行派驻机构工作责任制,列出派驻机构应当了解和发现有关违纪违法情况而没有了解和发现,对管辖范围内案件没有及时查处、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没有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接受驻在部门安排的吃请、礼金礼品和娱乐活动,利用工作之便通过驻在部门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失职失责、不廉不洁等10种情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推派驻监督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

落实派驻机构AB岗工作制度、派驻机构任务跟踪制度、派驻机构向驻在部门通报情况制度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研究指导派驻机构工作制度等长效机制,实现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业务指导和统一管理。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提高派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促进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请示报告和外出报备制度,对晚请示、不请示、瞒报、漏报、误报和不报备、事后报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以严管传递厚爱,塑造执纪“尖兵”,树立纪检监察派驻干部的良好形象。(许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