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以“三转”质效保障监督责任落地

发布时间:2018-03-12 08:12:40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7年,玉溪市纪委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责任扛稳压实,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切实做到数据准、作风正、工作实、执纪严。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置。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333件(次),转立案29件,组织处理258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938人(次),分别占50.43%、28.14%、11.41%、10.02%。实现对县(区)市管干部和乡镇(街道)县管干部立案审查全覆盖,消除县(区)、乡镇(街道)自办案件空白点。

以案释纪敲常敲警钟。加大违纪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公开通报曝光26名干部违纪案件、4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易门“水鑫花园”案、元江县委常委白沙才滥用职权案以及其他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编印《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典型案例选编》,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监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暂行办法》等内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点72个,制定防范措施86条。制定《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玉溪纪检监察系统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规定》,切实从严管理干部。制定《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备案报告规定(试行)》《玉溪市纪委监察局执纪审查工作行为规范》及《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等制度,把纪委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2017年全市立案查处4名纪检监察干部。(普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