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性子急燥,批评人不注意场合......”近日,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办公室一位同志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提出了批评意见。
在组织生活会上不分上级下级,真刀真枪,支部党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既有“瞪瞪眼”的火药味,又有“提提醒”的人情味,既有“红脸、出汗”的思想交锋,又有达成共识的交融和思想的团结凝聚,在查摆剖析的基础上,支部和每位同志都明确了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2017年,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以党建为抓手,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做牢记使命的践行者,严防“灯下黑”。
树立“航向标”,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通过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的纪检干部不愿、不想、不敢监督等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表示:“要把纪检干部打造成对党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从领导班子做起,发挥“头雁”作用。市纪委领导班子充分明确纪委政治机关地位,将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扎实开展辣味十足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年内先后召开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专题研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营造“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干事氛围,树立“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的理念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强调领导班子要带头作践行“四个意识”的表率、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担当实干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团结开拓的表率。
“纪检干部要会熟练运用工具书,大家都要修炼成为行家里手。”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表明了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的决心。
为此,市纪委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年内组织干部职工奔赴善洲林场、华坪县女子高中学习杨善洲、张桂梅精神;邀请专家学者一月一讲,每月学习一部法规,部室轮流每周一讲,每周交流学习一次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以支部为单位,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强干部培训,市级举办了3期专题培训班,实现了干部培训全覆盖。到丽江监狱听取落马纪检干部现身说法,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并撰写心得,以纪检干部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精神热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此外,将县(区)纪委、机关部室落实职责任务情况量化作为考核硬指标,制定监督责任考核方案,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各县(区)纪委、机关部室工作目标,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激发干部干事热情,营造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
念好“紧箍咒”,塑造铁打的队伍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为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丽江市纪委制定实施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开通了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网站,避免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玩忽职守、吃拿卡要、道德败坏等行为。制定实施了《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种形态”的意见》《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丽江市纪委监察局议事和决策制度》《丽江市纪委监察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告制度》等制度,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执纪审查工作审批权限规定及流程图,统一制作谈话函询等文书模板,进一步固化了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和标准......一项项制度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管好自身的制度利器。
把监督放在第一位,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做到常态化。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每周都对委局机关各部室、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纪工委)进行专项督查,对日常办公、出勤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纪律审查情况等方面严格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全年专项督查80余次,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并将其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向社会发起对纪检监察干部全民监督倡议,发出《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社会监督倡议书》500余份,结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分析归类,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
“只有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才能不断促进队伍健康发展”市纪委一名负责同志介绍道。
2017年通过网络举报平台、信访举报渠道,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举报件7件7人次,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了结5件5人次,立案审查2件2人次。(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