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纪委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监督者受监督,执纪者先守纪,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畅通渠道注重群众监督。强化“八小时内外”监督。落实《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除对上班纪律作风情况强化日常督查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重要事项进行报告和登记。公布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举报电话,把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外”,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
完善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严格执行公务外出审批报备及回访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出差及其他执行公务活动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按规定填写审批单、报备表,明确事由、随行人员及公务用车情况,根据报备情况,干部监督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和履职情况调查,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各项纪律等情况。
常态化提醒抓早抓小。市纪委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采取纪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批评教育,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以案说纪强化警示教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组织纪检干部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干部受警醒、明底线,进一步筑牢纪律和规矩防线,助推干部规范、廉洁履职。
正风肃纪持续传导压力。重点围绕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以及干部监督工作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等情况,着力发现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2017年通过网络举报平台、信访举报渠道,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举报件7件7人次,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了结5件5人次,立案审查2件2人次。(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