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清风讲堂”年后“首课” 促转隶融合

发布时间:2018-02-25 08:18:46   来源:大理州纪委

“刑法中,关于贪污贿赂罪有些什么规定,我们该怎么区分……”收假第一天,县监委委员李智勋就给大家讲授了《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的有关规定,这是永平县“清风讲堂”2018年第一课,也是该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集中培训。

监委成立后,针对纪委干部对法律法规不熟悉,转隶干部又对党纪条规不熟悉的实际情况,永平县纪委在原有“清风讲堂”的基础上,增设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版块,定期对全体成员开展《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宪法》《国家监察法》《刑法》《公务员法》等与国家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在清风讲堂上增设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版块,旨在通过组织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轮流讲解纪检监察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推动人员思想融合,在有效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进县纪委县监委干部互相了解,最终达到提升和融合的目的。”该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

培训活动自2月22日开始,每周开展一次,由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授,首轮连续开展一年,第一课60余名纪检干部接受培训。(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