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监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字当头强化内部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
抓早抓小成常态。对反映纪检干部问题线索笼统或者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纪问题等,不回避、不护短,及时“红红脸、出出汗”。2017年,市纪委主要领导对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4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以及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43人次。
“阳光纪检”强监督。向丽江社会各界发出《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社会监督倡议书》500余份,倡议书明确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网址及邮政专用邮箱,方便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吃拿卡要、铺张浪费、道德败坏、庸俗猥琐等违反党规党纪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违纪行为“零容忍”。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坚持“零暂存”处置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2017年,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7件,立案审查2件2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