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文山州对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8名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了解,根据《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州监察委员会拟任副主任、委员在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前要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提请任命。
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近20部现行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和根据拟任命人员的职位所需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重点对拟任职人员法律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衡量被任命人员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法律知识。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的州监察委员会拟任命人员纷纷表示,作为即将被任命的州监察委员会委员,倍感自身责任重大,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提升学法、用法、依法行使监察权的能力和素质非常有必要,这样的考试将进一步促进他们对今后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法律知识的储备和运用做好准备。同时,在今后开展监察工作中,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带头做到忠于党、忠于宪法、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以实际成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罗明春 李万辉 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