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宁区召开派驻机构动员会,11个纪检组进驻59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规范机构设置。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对区直单位及其下属的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国企等共计223家单位进行科学分类,撤销区纪委监察局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再保留10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设立11家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6家、单独派驻5家,对59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
明确职能职责。各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区纪委负责,统一名称为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三项任务,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单位中层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目前,各派驻纪检组采取到监督单位调研、讲廉政党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充实机构力量。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加强派驻机构力量,11家派驻纪检组共核定编制47名,其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划转24名、政法专项编制11名、从区级其他单位划转编制12名,确保编制到位。每家派驻纪检组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目前已配备纪检组组长10名,工作人员17名。
强化统一管理。除派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组、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外,其他8个派驻机构干部的编制、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工资福利等由区纪委负责管理,工作经费在区纪委预算中单列。区纪委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等工作,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管理。目前,各派驻机构已经进驻新办公场所并开展工作,下一步区纪委将研究制定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前哨”作用。(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