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纪委在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中,紧紧围绕实现“监督全覆盖”的目标,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全面派驻的原则,完成13家派驻机构组建工作,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61家单位派驻全覆盖。
做足功课,细化实施步骤。在正式改革前,市纪委将原有的派出机构设置及监督覆盖情况和在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相结合,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等方式,对市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不仅把关键环节和重点拎出来还总结了派出机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将改革任务细化为具体事项,提前谋划,做到未雨绸缪、摸清底数,为推进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强化沟通,形成改革合力。建立市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市纪委主要领导重点主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先后召开14余次研究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相关会议,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加强与市直部门的协调配合,一步步推动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落地、落实、落细。
深入推进,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省、州纪委要求,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共同参与改革工作。机构设置前,对“重点部位”“关键少数”“大小结合”“业务量均衡”等要素作充分考虑,整合纪委原有派出机构、市直各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教育、国地、卫计等部门实行单独设置派驻机构6个;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民政民宗、组织人社等部门实行综合设置派驻机构7个。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优化了机构设置,“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将得到全面发挥。
巩固成果,注重宣传总结。面对重大改革任务,边努力推进边总结边宣传。注重收集和完善各个环节痕迹资料,提炼突出关键环节主要做法经验,通过省、州、市纪检监察网站、美丽景洪微信平台、景洪电视台、西双版纳报等媒介全面宣传景洪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及经验。(付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