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1-12 08:14:26   来源:昭通市纪委

自2017年11月起,镇雄县扎实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截至1月10日,全县1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8个单独派驻纪检组,1个县直机关纪工委已经全部进驻到县直部门,实现了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县纪委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确定改革总体原则和意见,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及时划转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模式,设置1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8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1个县直机关纪工委。根据监督任务科学合理配置力量,通过收回、划转、调剂等方式,对59家县直部门按照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编制数划转,加强派驻机构力量。

选优配强人员。按照选优配强纪检干部的原则,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注重留任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实绩突出的纪检干部,发挥他们的优势和特长。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进行考察,选用德才兼备、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的科级干部担任,已经全部到岗。

加强后勤保障。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工作经费纳入县纪委部门预算保障,派驻机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由县纪委统一管理。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好派驻纪检组的办公场所、文件传阅、后勤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艾星)